去年我在杭州一家做直播的公司当主播,做了一年半,今年三月底离的职。入职那会儿HR让我签过一份补充协议,说是公司拍素材要用我的形象,我当时急着开播没细看就签了。
昨天下午我妹给我发了个截图,说在抖音刷到一个直播间,里面那主播的口型、动作、连撩头发的小习惯都跟我一模一样。我进去看了半天,那确实是我的脸我的声音,但卖的东西我压根没用过,一场直播好几个小时,我人都看愣了。
我问了以前关系还行的同事,他说公司年初上了什么数字人,拿我们以前录的素材训练的。我又去问那个HR,她就回我一句合同里授权过,再多问就不理人了。
现在就想问几个事。那份补充协议到底能不能让他们一直用下去,我人都走了还算不算数。还有拿我脸去卖货,万一产品出问题会不会算到我头上。我手里有当时签的合同照片和直播录屏,是先去做公证还是直接找律师,心里挺乱的。